PKF Logo

Printer Friendly Icon 工商

工商新聞(經濟日報)

公司自定股票發行價,立院初審過關,股票不受面額限制。

901023日經濟日報報導:立法院22日初審通過修正證交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排除股票面額的限制,容許公開發行公司折價發行股票。

 

工商新聞(經濟日報)

公司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據90年10月26日經濟日報報導:立法院25日三讀通過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公司法449條條文,計修正235條,修正內容有:開放私募制度,允許非公開發行公司發行公司債;給予公司合併租稅優惠(明訂公司合併免繳印花稅、契稅,合併產生的費用在五年內攤提,合併產生的商譽可分15年攤銷,合併產生的不良債權損失可分15年認列)。修正重點有六:分別是:放寬行政規範、鬆綁經營限制、除罪化、調整公司重整制度、訂立公司合併及分割制度,以及廢除公司登記專章等。公司法修訂重點一覽表摘錄如下:

1.有條件讓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折價發行股票,不受股票面額限制。

2.簡化工商登記,廢止公司執照、簡化公司名稱作業。

3.有限公司門檻降低為一人以上。

4.股份有限公司門檻降低為二人以上。

5.上市、上櫃公司可私募公司債。

6.放寬公司與公司或行號間資金貸放限制,但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40%。

7.公司負責人應忠實執行業務並善盡管理人責任。

8.引入無實體交易制度,發揮有價證券集中保管的功能。

9.引入認股權制度,供企業視資本市場狀況,彈性選擇辦理發行新股或認股權憑證。

10.公司法刑事罰責除罪化。

11.引入公司分割制度及簡化合併程序。

12.改進公司重整制度。

< Back

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