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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召集之董事會原則上仍應以書面通知
經濟部發布解釋,董事會召集之通知須以書面為之,有緊急情形得隨時召集之董事會是否須以書面通 知,應視公司章程有否明定為斷,易言之,原則上仍應以書面為之,如章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資料來源:經濟部 提供者:李聰明 日期:9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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