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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附認股權公司債等不得以買回本公司股份作為股權轉換之用
證期會發布解釋,私募附認股權公司債、附認股權特別股、可轉換公司債、可轉換特別股或認股權憑證者,不得以買回本公司股份作為股權轉換之用。
資料來源:證期會 提供者:李聰明 日期:9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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