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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簽章法四月施行
電子簽章法已於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四日經總統令公告。行政院以院臺經字第0910080314號令公布電子簽章法憑證實務作業基準應載明事項,自中華民國91.04.01施行。
資料來源:經濟部 提供者:李聰明 日期:91/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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