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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解釋令不再援用
內容:
按公司法業經九十年十一月十二日華總一義字第九000二一八九二0號總統令公布施行,以往本部相關解釋函令與修正後條文不符者,不再援用。
(90.11.29經商字第09002262031)
資料來源:經濟部 提供者:李聰明 日期:9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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