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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與董事會權責劃分
經濟部發布解釋,公司減資屬股東會決議事項,倘公司股東會已決議減資基準日及相關減資細節時,自無庸再經董事會決議。另公司所在地變更(限同一縣市遷址)、分公司名稱變更、分公司所在地變更事項,公司法既無明定係專屬「股東會」之職權,上開事項均應由董事會決議,尚不得由股東會取代議決之。
資料來源:經濟部商業司 提供者:李聰明 日期:9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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