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 business advisers
會計審計
稅務
證券
工商
大中通訊
出版
最新法令動態﹝96.09﹞
一、股東及債權人得委任他人為查閱或抄錄
公司股東及公司債權人,依公司法第210條第2項規定向公司請求查閱或抄錄時,得出具委任書委任他人為之。本部92年5月5日經商字第09202103370號函釋,不再援用。
(96.3.30經商字第09602408050號函)
< Back
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