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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令動態(10006)

一、公司法部分條文增訂及修正

茲增訂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十條、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六十八條、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二、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二百零四條、第二百三十條及第二百六十七條條文,公布之。

(條文略)

(總統100、06、29華總一義字第10000137271號令

二、修正「加工出口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條文略)

(100.06.29經濟部經加字第10004603450號、財政部台財關字第10005022890號)

三、公司法第183條修正適用疑義說明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在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生效前已完成股東會之召開,而股東會後20日內該條文生效者,股東會議事錄之分發,得適用修正後之條文,以公告方式為之立法院100年6月13日三讀通過之公司法修正案,將自總統公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倘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在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生效前已完成股東會之召開,而股東會後20日內該條文生效者,股東會議事錄之分發,得適用修正後之條文,以公告方式為之。

(經濟部100.06.27經商字第一000二0七八七七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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