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日本語
   
  首頁 關於大中 服務項目 事務所位置 資源分享 訓練課程 財務行事曆 主管機關 聯絡我們 專業資訊
 

 

會計審計

 

工商

稅務

 

證券

 

<工商>

一、新設公司適用公司法第170條規定疑義

一、按「股東會分左列二種:一、股東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二、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召集之。前項股東常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6個月內召開。但有正當事由經報請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為公司法第170條第1項、第2項所明定。

二、爰如公司110年1月設立,其召開股東常會之時點,為110年之會計年度終了後6個月;亦即如公司以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會計年度,則應於111年6月30日前召開股東常會。

(經濟部109.12.29經商字第10900111610號函)

二、公司法第157條第1項特別股之定額或定率,應具體明定於章程

按公司法第157條第1項規定︰「公司發行特別股時,應就下列各款於章程中定之︰一、特別股分派股息及紅利之順序、定額或定率。…」為利該等特別股股息及紅利分派,前述定額或定率,自應具體明定於章程,倘僅載明「若干倍」或「一定比例」,難謂符合上開公司法之規定。

(經濟部110.1.18經商字第10902063700號函)

三、公司法第235條之1所稱「員工」疑義

按公司法第235條之1規定所稱「員工」,除董事、監察人非屬員工外,其餘人員是否屬員工,應由公司自行認定。倘公司董事長兼任員工時,係身兼二種身分,可基於員工身分受員工酬勞之分派。

(經濟部110.1.18經商字第10900116680號函)

< Back

工商

 

大中通訊

 

出版

 
     

 

 

 

 

 

 

 

 

關於大中

事務所位置

聯絡方式

 

 

 

基本理念

台北總所

Twitter

 

 

 

承  諾

台中分所

Facebook

 

 

 

服務團隊

高雄分所

Instagram

 

 

 

法律關係

 

LinkedIn

 

 

 

大中簡介

 

 

 

 

 

 

 

 

 

 

 

法律關係

PKF為一獨立合法的國際合作組識。

大中國際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為PKF國際會計師集團合法獨立自主的會員之一,集團中其他成員事務之作為或不作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關於 PKF International Limited

PKF International Limited (PKFI) 管理 PKF所有成員事務所 。PKFI 是全球大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集團之一,其成員全年收入達數十億美元。

PKFI在全球125個國家中計有245家會員事務所及440家同盟所,提供全球各地客戶會計及企業管理諮詢服務。PKFI 成員事務所合夥人約2,200人和超過21,000員工。

PKF是世界各地會員事務所組成之組織,致力於提供高標準品質之財務報告及審計實務之服務。

PKF網路中任何合法之獨立會員事務所對其他成員之作為或不作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欲知PKFI成員事務所之資料,請www.pkf.com網站參觀

註冊辦事處在︰

Farringdon地方

20 Farringdon Road

London

EC1M 3AP

UK

公司編號 0381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