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大陸投資盈餘,不重複課稅
記者王雪美/台北報導
為落實「全國經濟發展會議」結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昨天在立法院三讀,同意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土地及不動產,准許未經核准赴大陸投資台商,在六個月內補辦登記,另外,台商在大陸投資盈餘匯回資金,不再重複課稅。
對大陸出版品來台問題,立院同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陸委會在本會期休會前,彙整朝野意見,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全盤翻修,以符合社會的實際需求。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昨天在立法院修正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五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
其中,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在解決現行重複課稅問題,明定台灣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經由其在第三地區投資設立的公司或事業,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者,其在大陸地區的來源所得,若已在大陸或第三地區繳納所得稅,得在規定限額內,扣抵應納稅額。
第三十五條明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前往大陸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的廠商,可於本條例修正施行日起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第六十九條是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土地及不動產,將現行的完全禁止,改為「許可制」,經過主管機關陸委會的許可,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可以在台灣投資土地及不動產。以順應國際經濟自由化,有效運用資金技術,並提升國家整體土地資源開發利用。
但陸資所投資的不動產,排除農、林、漁、牧、狩獵地、鹽地、礦地、水源地、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的經濟生產和國防用地,以確保台灣地區人民安全與權益。
至於有意來台投資不動產的大陸個人、法人和機構,其資格、許可條件及用途、申請程序、申報事項、應備文件、審核方式、未依許可用途使用之處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將由陸委會訂定許可辦法,報行政院後發布。
資料來源: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提供者:jessie Young
日期:910403
台海兩岸專家推出台灣海峽隧道詳細計畫
(中央社記者韓乃國倫敦八日專電)
英國倫敦「衛報」今天報導,儘管台海兩岸的統一前景仍很遙遠,但是兩岸學術界人士已經推出一個連接台灣與大陸的海底隧道周詳計畫。
衛報記者吉汀斯從上海發出的報導說,兩岸的大學最近在中國大陸沿海的廈門市舉行會議,共有七十名專家出席。這些專家認為,雖然還沒有兩岸政府的經費支持,此一工程仍應儘早規劃。
計畫中的海底隧道有兩條路線:較短的一條在北方,長度大約九十英里,從鄰近福州的平潭到台灣的新竹,其中包括一座建在大陸這一邊的橋樑,長約十二英里;南邊的路線長度為一百五十一英里,從廈門經過金門與澎湖,再延伸到台南。
報導指出,這次的會議焦點放在南邊較長的路線上,專家們認為初期工程可以先在廈門與金門之間的三英里海面上建一座跨海大橋,至於金門到澎湖之間則以一段八十一英里長的海底隧道相連。
報導引述福建省長的話說,興建台灣海峽海底隧道已成為中國人的夢想。
資料來源: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提供者:jessie Young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