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審計
稅務
證券
工商
大中通訊
出版
<工商>
公司法206
●計算董事會開會之法定門檻
法人股東依公司法第27第2項規定,由其代表人當選為董事,該代表人如辭任,在法人股東尚未依同條第3項改派其他代表人時,於計算董事會開會之法定門檻時,以實際在任者為準,故該席董事應予扣除。
(98.5.21 經商字第09802065860號)
<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