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補充說明(100)基秘字第270號解釋函內容七之適用規定。應評估交易雙方之實質關係以決定是否有損益應銷除。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01.03.08(101)基秘字第052號)
二、母子公司合併會計處理疑義說明
母公司合併子公司之會計處理不因子公司係原始投資或購買取得而有所不同。合併100%子公司應依帳面價值入帳並評估有無減損;若合併非100%子公司,取得之少數股權應依購買法處理。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01.03.09(101)基秘字第060號)
三、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私募可轉換公司債產生之利息收入處理疑義說明
子公司取得充抵利息之母公司私募股票能否認列利息收入應視該利息是否已賺得及可實現,若認列應依利息法處哩,私募股票應按公平價值入帳。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01.03.29(101)基秘字第074號)
四、大型遊具承攬工程之會計處理疑義說明
應回歸11號公報「長期工程合約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