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審計>
一、反向收購
係說明在反向收購之情況下,不論被收購公司是否消滅,皆應依IFRS 3之規定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02.08.07IFRS問答集IFRS 3)
二、對被投資公司是否具有控制之判斷
係說明判斷是否具有控制時,宜就集團內所有企業及關係人整體觀之。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02.08.07IFRS問答集IAS 27)
三、收入認列疑義說明
係說明區域特許權協議中之特許權費、權利金等應依其性質及條件於應認列時點一次或分次認列收入。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02.08.07IFRS問答集IAS
18)(註:與102.7.11問答集同)
四、負債與權益之區分
係說明無到期日非累積次順位債券之本金及利息應列為負債或權益、私募特別股應列為負債或權益、無到期日無擔保次順位公司債及無到期日特別股應列為負債或權益。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02.08.16IFRS問答集IAS 32)
五、發行國內轉換公司債疑義
係說明企業發行之國內轉換公司債所嵌入之轉換權係屬於負債或權益。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02.08.29IFRS問答集IAS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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