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務>
1.廢止97至100年度「個人捐贈土地列報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金額之認定標準」
廢止本部98年1月20日台財稅字第09804502010號令、99年1月27日台財稅字第09904900430號令、100年1月12日台財稅字第10004900020號令及101年2月21日台財稅字第10104513530號令。
(財政部105.11.16台財稅字第10504665861號令)
2.以日圓為計價單位之期貨交易稅稅額計算。
在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以日圓為計價單位之期貨交易,期貨交易稅代徵人依本部104年7月20日台財稅字第10404027050號令規定計算之外國貨幣應納稅額,按個別期貨交易契約彙整交易當日之日圓應納稅額,四捨五入計算至整數。
(財政部105.11.03台財稅字第10504669210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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