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SB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針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3號「借款成本」作有限範圍之修正。該等修正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亦得提前適用。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06.12.12 IASB動態 )
二、審計準則公報第六十五號「財務報表之核閱」發布
審計準則公報第六十六號「書面聲明」於106年11月14日發布,並自107年7月1日起實施,亦得提前適用。 (取代審計準則公報第7號。)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07.01.09 最新消息 )
三、查核採用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編製之財務報表是否不得採用雙重日期報告之解釋
《解釋函令專區》最新發布解釋函中更新107年1月19日所發布之解釋函「會計師查核採用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編製之財務報表時,其查核報告日是否不得採用雙重日期之疑義」。(若法令未禁止,可依審計準則公報第55號第11條第2項規定出具雙重日期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