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
上市上櫃公司揭露股利政策及無償配股對公司影響規定放寬
證期會為簡化行政程序,規定上市上櫃公司仍應於章程中明訂具體之股利政策,惟無須再報該會備查;另考量實務上預估未來三年之股利政策有所困難,上市上櫃公司於年報、財務報告及公開說明書等公開書件中僅需充分揭露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及當年度股東會擬(已)議股利分配情形,無須再說明未來三年擬採行之股利政策。另於股東會議事手冊及年報中之應揭露事項,刪除應揭露「最近二年無償配股造成盈餘稀釋及稅後淨利之變化情形」之規定。
資料來源:證期會
提供者:李聰明
日期:9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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