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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宜上櫃條款增列防範組織犯罪規定

OTC修改不宜上櫃條款中不宜上櫃規定之具體認定標準,增列董事、監察人、總經理或實質負責人觸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規定之罪,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為有違反誠信原則之行為。

 

資料來源:櫃檯買賣中心
提供者:李聰明
日期:9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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