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證券
最新法令動態﹝92.05﹞
一、「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格式修正
一、「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格式依據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台財證稽字第0九一000五八00號令發布。
二、公開發行公司所出具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其中對營運的效果及效率之目標部分,主要在於合理確保知悉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爰修正本準則第二十四條規定作成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格式之附表四至附表八(詳內部網站)。
三、已申報九十一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者,免再重新修訂報會。
(證期會92.4.30台財證稽字第0920001833號)
二、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
為協助企業籌募資金及因應當前經濟環境之變化,爰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部分條文,本次共計刪除一條條文及修正二十七條條文與相關附表,其修正重點臚列如下:
一、配合開放第二類股、管理股票、興櫃股票公司及未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得募集發行附認股權特別股、附認股權公司債及轉換公司債,增修規範。
二、配合開放第二類股、管理股票、興櫃股票公司及未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私募附認股權特別股、附認股權公司債及轉換公司債,於公司上市(櫃)
後,得依規定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掛牌交易,且併檢討有價證券私募制度相關規定,增修規範。
三、修正發行人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規定。
四、其他修正事項。
(條文詳內部網站)
(證期會92.5.20台財證一字第0920002175號)
三、期貨商「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修正
說明:本「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自期貨商編製九十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起適用。
﹝92.5.28台財證七字第0920002284號﹞
四、櫃買中心發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相關參考規範
櫃檯買賣中心發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相關參考規範,包括:股東會議事規則、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具控制力法人股東行使權利及參與議決規範、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及董事會議事規則等。
(詳細內容請參閱OTC網站。)
五、興櫃股票公司及未上市櫃公司募集發行附認股權特別股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之辦理規定
興櫃股票公司、未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募集發行附認股權特別股、轉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轉換及認購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二、發行及轉換(認股)辦法中應訂定反稀釋、重設條款(特別重設條款)、不得重複領取利息與股利,及發放現金股利超過股本百分之十五,應調降轉換價格等規定,並準用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相關規定。
三、申報書件中應檢附會計師對發行價格合理性之意見書。
(證期會92.5.20台財證一字第092000218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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