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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令動態﹝94.11﹞

報告單位:研發部
94/12/15

一、有關95年度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34號公報所產生之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及業主權益調整項目應公開之時點及方式,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平價值會計推動專案小組」第六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依第34號公報第141段(3)之規定,首次適用第34號公報之會計年度開始時,應依本公報之規定將應依公平價值及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予以適當分類,並分別以公平價值及攤銷後成本重新衡量,原始帳列金額之調整,應於首次適用本公報之會計年度依下列規定處理:(一)列為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屬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商品或公平價值避險關係中之衍生性商品者。(二)列為業主權益調整項目:屬以攤銷後成本衡量、備供出售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衡量,或現金流量避險與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關係中之衍生性商品者。

三、為使投資人能提早知悉首次適用第34號公報之影響,請 貴公司於95年1月31日前,以重大訊息方式輸入95年度首次適用第34號公報會計年度開始時,所產生對損益項目(即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及對股東權益項目(即業主權益調整項目)之影響總數,並將其計算表(如附表)函報本中心備查。

(94.11.09證櫃監字第0940202338號;94.11.14台證上字第09401032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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