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序號 |
常見共同缺失 |
法規依據 |
|
1 |
「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及該法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之資訊,未依附表一規定格式揭露或揭露內容不完整。 |
第10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
2 |
「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報酬」,未依附表一之二及附表一之三規定格式揭露或揭露資訊不完整;或填寫附表一之二時,未配合級距揭露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第10條第1項第2款第3目 |
|
3 |
未揭露「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之關聯性」。 |
第10條第1項第2款第4目 |
|
4 |
公司在最近二年度及其期後期間有更換會計師情形者(包含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而更換),未依附表二之五規定格式揭露更換會計師資訊或揭露內容不完整。 |
第10條第1項第5款 |
|
5 |
「持股比例占前十大股東間互為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關係之資訊」未依附表三之一規定格式揭露或揭露內容不完整。 |
第10條第1項第8款 |
|
6 |
「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及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未依附表四規定格式揭露或揭露內容不完整。 |
第10條第1項第9款 |
|
7 |
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員工分紅等資訊:「1.配發員工現金紅利、股票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2.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3.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未揭露或揭露內容不完整。 |
第11條第1項第8款各目 |
|
8 |
未揭露「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計畫內容及執行情形」資訊或揭露內容不完整;屬執行進度或效益未達預期目標者,未具體說明其原因、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及改進計畫。 |
第17條第1項第2款 |
|
9 |
未揭露「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 |
第21條第1項第1款 |
|
10 |
未揭露「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有無證交法第36條第2項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
1.一般公司及票券公司係第22條 2.銀行及金控公司係第23條 |
(97.09.04證櫃監字第0970201733號)
| 地址:11469台北市內湖區行善路118號4樓 |
| e-mail: pkf@pkf.com.tw |
| 電話:(02) 8792-2628 |
| 傳真:(02) 8791-0859, (02) 8791-11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