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 business advisers
會計審計
稅務
證券
工商
大中通訊
出版
向法院買回原所有房屋無須繳納契稅
財政部發布解釋,向法院拍定買回其原所有房屋,應無須申報繳納契稅。
資料來源:賦稅署 提供者:李聰明 日期:91/04/17
< Back
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