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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nter Friendly Icon 稅務

最新法令動態(9908)

一、修正「關稅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四條

(條文略)

(財政部99.08.06台財關字第09900317960號)

二、出售獲配股票股利之成本計算

一、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投資國內其他營利事業獲配之股票股利,嗣後出售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計算證券交易損益時,得以其面額依同法第44條及第48條規定計算成本;營利事業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7條第1項第1款及第2項規定計算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時,亦同。

二、本部98年5月27日台財稅字第09800041000號令,自即日起廢止。

(財政部99.08.06台財稅字第09900179790號)

三、貨物未入境申報內容不實之處置

一、廠商於報關時申請退運或以三角貿易方式轉售貨物至第三地之案件,其申報內容如與實到貨物不符,因貨物並未進入國內,免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營業稅法、貨物稅條例及菸酒稅法規定論處。如經海關發現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應將違反情事移請相關機關辦理。

二、前述申請退運或三角貿易案件,於報關後向海關申請更改納稅辦法辦理進口者,適用一般進口貨物通關程序。如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者,依各該規定論處。

三、本令自發布日起生效。本令發布前,已處分尚未確定之案件均有本令之適用。

四、本部92年3月17日台財關字第0920550161號令及94年4月11日台財關字第09405501320號令,自本令發布日起廢止。

(財政部99.08.13台財關字第09900289310號)

四、勸募統一發票無須報備

一、勸募團體發起募集統一發票活動,統一發票非屬公益勸募條例第3條及同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募集財物範圍,無須依該條例第7條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亦無須向本部賦稅署或稽徵機關報備。惟為避免不肖人士假藉勸募團體名義冒領獎金,勸募團體申領獎金時,具領人應出示該團體證明文件及服務證,並於兌獎統一發票上加蓋該團體章戳。

二、本部賦稅署83年9月12日台稅二發第831610573號函自即日廢止。

(財政部99.08.11台財稅字第09904526800號)

五、中巴簽訂租稅協定

主旨:「中華民國與巴拉圭共和國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及其補充協議業於99年6月3日生效,檢送上述協定中文、英文及西班牙文約本影本各乙份,請刊登行政院公報。

說明:

一、依據「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第10條、外交部99年7月5日外中南美二字第09902152550號函及「行政院公報管理及考核作業要點」辦理,另依據行政院秘書處95年2月16日院臺財字第0950007146號書函准將生效之租稅協定逕送 貴中心刊登公報。

二、「中華民國與巴拉圭共和國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英文名稱為「CONVENTION BETWEEN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REPUBLIC OF PARAGUAY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AND THE PREVENTION OF FISCAL EVASION WITH RESPECT TO TAXES ON INCOME」。

(財政部99.08.12台稅一發字第09900287572號)

六、以遺產中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遺產稅

99年1月14日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44條修正生效前發生之繼承案件,納稅義務人申請以遺產中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抵繳應納遺產稅者,參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第5項立法意旨,應依有利於納稅義務人之該細則修正前規定辦理

(財政部99.08.31台財稅字第099002327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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