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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所得稅法第一百十四條規定部分
中華民國101年3月8日 台財稅字第10000619450號
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所得稅法第一百十四條規定部分,並自即日生效。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所得稅法第一百十四條規定部分修正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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