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令動態﹝104.03﹞
一、身心障礙者免稅之車輛無須再論究車輛所有人戶籍與車籍地址是否相同
摘要:符合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稅規定之車輛,無須再論究車輛所有人戶籍與車籍地址是否相同。
主旨:
一、本部88年12月15日台財稅第0880450983號函附88年12月3日研商「使用牌照稅法修正後所衍生之相關問題,應如何解決」會議紀錄之會議結論(三),自即日停止適用。
二、廢止本部97年8月22日台財稅字第09704744320號函。
(財政部104.03.04台財稅字第10400000480號令)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修正
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不合常規移轉訂價查核準則」部分條文。
(條文略)
(財政部104.03.06台財稅字第10400009570號)
三、「統一發票使用辦法」修正
修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四條、第五條之一、第三十二條。
(條文略)
(財政部104.03.09台財稅字第10404525110號)
四、伙食費限額提高
自104年1月1日起,非屬航運業或漁撈業之營利事業及執行業務者實際供給膳食或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每人每月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在新臺幣2,400元內,免視為員工之薪資所得。其超過部分,如屬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伙食代金者,應轉列員工之薪資所得;如屬實際供給膳食者,除已自行轉列員工薪資所得者外,不予認定。
(財政部104.03.10台財稅字第10404525720號)
五、廢止貨物稅舊解釋令
廢止本部103年12月4日台財稅字第10304651500號令。
(油電混合車減徵貨物稅規定)
(財政部104.03.10台財稅字第10404529350號)
六、訂定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一百零三年度所得資料試辦作業要點
訂定「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提供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一百零三年度所得資料試辦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提供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一百零三年度所得資料試辦作業要點」
(附件略)
(財政部104.03.17台財稅字第10400517110號)
七、「關稅法施行細則」及「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修正
修正「關稅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九條及「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關稅法施行細則」第四十九條及「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部分條文
(附件略)
(財政部104.03.18台財關字第1041005680號)
八、訂定「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之認定標準」
訂定「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之認定標準」。
附「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之認定標準」
(附件略)
(財政部104.03.19台財稅字第10404534420號)
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修正
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三條之一。
附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三條之一
(附件略)
(財政部104.03.19台財稅字第10404535390號)
十、限制納稅義務人之財產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時應以書面通知並敘明理由
一、稅捐稽徵機關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通知有關機關就納稅義務人之財產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時,應同時以書面敘明理由並附記救濟程序通知納稅義務人,依法送達。
二、廢止本部71年5月21日台財稅第33628號函。
(財政部104.03.25台財稅字第10304044180號)
十一、「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修正
修正「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部分條文
(附件略)
(財政部104.03.26台財稅字第10404532920號)
十二、訂定「依海關緝私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處罰鍰案件之裁罰金額及處理原則」
訂定「依海關緝私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處罰鍰案件之裁罰金額及處理原則」,並自即日生效。
附「依海關緝私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處罰鍰案件之裁罰金額及處理原則」
(附件略)
(財政部104.03.26台關緝字第1031026307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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