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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令動態﹝106.02﹞

一、「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修正

修正「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

(附件略)

(財政部106.02.03台財稅字第10604512060 號)

二、訂定「 一百零五年度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

訂定「 一百零五年度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並自即日生效。

附「一百零五年度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

(附件略)

(財政部106.02.07台財稅字第10504709980 號)

三、訂定「一百零五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

訂定「一百零五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一百零五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

(附件略)

(財政部106.02.08台財稅字第10504679690 號)

四、勞動合作社屬勞動團體其所提供之社會福利勞務免徵營業稅

依合作社法核准設立之勞動合作社核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所稱依法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勞工團體,其所提供之社會福利勞務,符合同法施行細則第16條之4規定者,免徵營業稅。  

(財政部106.02.08台財稅字第10500736790號)

五、檢送「一百零五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第二點勘誤表1 份

主旨:檢送「一百零五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第二點勘誤表1 份,請查照更正。

說明:「一百零五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業經本部中華民國106 年2月8 日台財稅字第10504679690 號令發布在案。

(附件略)

(財政部106.02.10台稅所得字第10604521960 號)

六、「 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辦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查詢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作業要點」修正

修正「 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辦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查詢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辦理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查詢課稅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作業要點」

(附件略)

(財政部106.02.15台財稅字第10504703900 號)

七、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

一、自106 年1 月28 日起至110 年12 月31 日止,購買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車輛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依下列規定免徵該等車輛應徵貨物稅:

(一) 產製廠商或進口人應於該等車輛出廠或進口時,依貨物稅條例第12 條第4 項規定按同條第1 項第1 款及第2 款規定稅率減半報繳貨物稅,俟消費者購買該等車輛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再依同條例第12 條之3 第2 項規定申請退還報繳之貨物稅。

(二) 出廠或進口電動小客車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下同)140 萬元以下者,全數退還原納貨物稅;完稅價格超過140 萬元者,退稅金額以完稅價格140 萬元按貨物稅條例第12 條第1 項第1款第1 目規定稅率減半計算之稅額為限。

二、附「電動小客車免徵貨物稅計算方式說明釋例」。 

(釋例略)

(財政部106.02.15台財稅字第10604517330 號)

八、「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修正

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部分規定

(附件略)

(財政部106.02.15台財稅字第10500701320 號)

九、「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營業稅部分修正

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十九條之一規定部分,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十九條之一規定部分

(附件略)

(財政部106.02.18台財稅字第10604503950號)

十、「外銷品進口原料營業稅記帳沖銷作業規定」修正

修正「外銷品進口原料營業稅記帳沖銷作業規定」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略)

(財政部106.02.20台關業字第10610010451號)

十一、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得暫時免開發票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之1規定應申請稅籍登記者,自106年5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得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第35款規定免開統一發票,由營業人自動報繳稅款。

(財政部106.02.24台財稅字第106045066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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