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令動態﹝106.05﹞
一、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
茲增訂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十八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十二條之一、第十三條及第十九條條文,公布之。
(條文略)
(總統106.05.10華總一義字第10600056411號)
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
茲增訂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三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公布之。
(附件略)
(總統106.05.10華總一義字第10600056431號)
三、公告菸酒稅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十日修正公布之「菸酒稅法」第七條、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條文,定自一百零六年六月十二日施行。
(行政院106.05.16院臺財字第1060015615 號)
四、建設公司依契約自政府或國營事業取得土地之土地取得日認定方式
建設公司配合政府政策,依下列契約自政府或國營事業取得土地,以該契約簽訂之日為土地取得日,決定是否適用所得稅法第4
條之4 規定計算土地交易所得:
一、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契約
政府為政策性供給合理價格之房屋,規劃興辦合宜住宅,行政院於99 年4
月22
日核定「健全房屋市場方案」。內政部營建署為執行該政策,與建設公司簽訂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契約,建設公司自政府取得之土地及自行興建之房屋,除契約約定之部分戶數,均應依政府規定價格及承購戶條件銷售,且建設公司須配合內政部營建署控管興建品質、時程,俟完成房屋興建及繳清買賣價金等合約要件後,內政部營建署始移轉土地者。
二、國營事業合建分屋附買回條件契約
政府為整合規劃運用國公有、國營事業閒置或低度使用土地,行政院於98 年12
月2
日成立「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國營事業配合政府督導活化運用土地之政策,提供土地與建設公司合建分屋,契約約定建設公司須買回國營事業分得之房屋、土地。該契約係以建設公司完成履約後取得前開全部土地為目的,惟建設公司須配合國營事業管控開發案計畫、時程,俟完成房屋興建及繳清附買回價款等合約要件後,國營事業始移轉土地者。
(財政部106.05.02台財稅字第10600502920
號)
五、進口車輛已納貨物稅嗣後運銷國外之退稅規定
一、進口車輛已納貨物稅且未經使用,嗣後運銷國外者,得依本部77 年8 月18
日台財稅第770261481 號函釋規定,檢具進口與貨物稅完稅證明書(車輛用)正本及出口報單證明用聯,申請退還貨物稅。
二、車輛輸出人無法取具前點規定之完稅證明書者,得持載明貨價含貨物稅之買賣合約書正本、統一發票收執聯正本(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及出口報單出口證明用聯,向原進口地海關申請退還已納之貨物稅。
(財政部106.05.05台財稅字第10604569050
號)
六、分次提撥退休金之認列費用規定
一、營利事業依勞動基準法第56 條第2
項規定,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成就同法第53 條或第54 條第1 項第1
款退休條件勞工之退休金數額,其因補足上開差額,一次或分次提撥之金額,以該事業單位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存儲至勞動部指定之金融機構者,得於實際提撥年度以費用列支。
二、廢止本部104 年11 月10 日台財稅字第10400608350 號令。
(財政部106.05.17台財稅字第10604006020
號)
七、訂定「實際管理處所適用辦法」
訂定「實際管理處所適用辦法」。
附「實際管理處所適用辦法」
(附件略)
(財政部106.05.23台財稅字第10504692290 號)
八、核釋國立OO科技大學所有掃街車及垃圾車無免徵使用牌照稅之適用
有關國立OO科技大學所有掃街車及垃圾車,得否依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免稅案,請查照。
(財政部106.05.24台財稅字第10600038080號)
九、修正「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參加展覽或臨時商務活動申請退還加值型營業稅實施辦法」
修正「
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參加展覽或臨時商務活動申請退還加值型營業稅實施辦法」第四條、第六條、第九條。
附修
正「外國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參加展覽或臨時商務活動申請退還加值型營業稅實施辦法」第四條、第六條、第九條
(附件略)
(財政部106.05.25台財稅字第10604581140 號)
十、關稅法所稱進口次數頻繁之認定原則
一、關稅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但書所稱進口次數頻繁之認定原則如下:
(一) 同一納稅義務人於半年度內進口貨物適用同條項之免稅規定放行逾六次者。
(二) 前開所稱半年度,指每年一月至六月及七月至十二月。
(三)
進口次數之認定時點,以報單所載進口日期為準,並於每年一月一日及七月一日重行計算。
二、本令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一日生效。
(財政部106.05.26台財關字第1061011007
號)
十一、「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修正
修正「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附件略)
(財政部106.05.26台財關字第106101098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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