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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令動態﹝106.08﹞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作業要點」修正

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暫繳申報作業要點」

(條文略)

(財政部106.08.08台財稅字第10604619590 號)

二、「營業人以自動販賣機銷售貨物或勞務營業稅稽徵要點」修正

修正「營業人以自動販賣機銷售貨物或勞務營業稅稽徵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營業人以自動販賣機銷售貨物或勞務營業稅稽徵要點」

(條文略)

(財政部106.08.23台財稅字第10604573070 號)

三、境外納稅憑證得免經驗證

納稅義務人依所得稅法第3 條第2 項、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3 條第1 項或同條例施行細則第5 條第8 項規定扣抵其中華民國境外所得已依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之所得稅,或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1 條第1 項規定扣抵其國外財產依所在地國法律已納之遺產稅或贈與稅時,如已提出所得來源國或財產所在地國稅務機關發給之納稅憑證,得免檢附所在地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他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機構之驗證文件。惟稽徵機關進行調查時,如有需要,納稅義務人應備妥足資證明繳納該境外所得稅、遺產稅或贈與稅款事實之文件,以供審查認定。

(財政部106.08.25台財稅字第10604544060 號)

四、「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綜合所得稅部分修正

修正「 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所得稅法(綜合所得稅)第一百十條第一項、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綜合所得稅)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部分,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所得稅法(綜合所得稅)第一百十條第一項、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綜合所得稅)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部分

(條文略)

(財政部106.08.30台財稅字第 1060464627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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