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令動態﹝108.10﹞
一、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在5,000
元以下者得免出具身分證明文件具領獎金
一、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在新臺幣5,000 元以下者,得不適用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11
條第1 項關於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具領獎金之規定,自108 年12 月1 日生效。
二、本部84 年8 月29 日台財融第84751064 號函,自108 年12 月1
日停止適用。
(財政部108.10.04台財庫字第10803749910
號)
二、「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修正
修正「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第六點、第八點、第十四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作業要點」第六點、第八點、第十四點
(附件略)
(財政部108.10.09台財稅字第10800629730 號)
三、「貨物稅稽徵規則」修正
修正「貨物稅稽徵規則」部分條文。
附修正「貨物稅稽徵規則」部分條文
(附件略)
(財政部108.10.17台財稅字第10804639820 號)
四、「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修正
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部分條文。
(附件略)
(財政部108.10.17台財關字第1081022472 號)
五、「外銷品進口原料營業稅記帳沖銷作業規定」修正
修正「外銷品進口原料營業稅記帳沖銷作業規定」第四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外銷品進口原料營業稅記帳沖銷作業規定」第四點、第五點。
(附件略)
(財政部108.10.17台關業字第1081021296 號)
六、108年版「遺產及贈與稅法令彙編」發布
一、本部及各權責機關在 108 年8 月23
日以前發布之遺產及贈與稅釋示函令,凡未編入 108年版 遺產及贈與稅法令彙編」者,除屬當然或個案核示、解釋者外,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非經本部重行核定,一律不再援引適用。
二、凡經收錄於上開 108
年版彙編而屬前臺灣省政府財政廳及前臺灣省稅務局發布之釋示函令,可繼續援引適用。
(財政部108.10.23台財稅字第
10804647200 號)
七、「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及協助實施者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修正
修正「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名稱並修正為「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及協助實施者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附修正「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及協助實施者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附件略)
(財政部108.10.28台財稅字第 10804629400 號)
八、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施行前已在我國從事專業工作得申請減免所得稅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以下簡稱本法)自 107 年 2 月 8
日起施行,外國人於本法施行前即首次在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從事專業工作,如該首次聘僱契約期間涵蓋本法施行前及施行當年度(107
年度),且於該契約期間經認定為本法第 4 條第 2 款規定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者, 得認屬符合本法第 9
條有關自本法施行當年度起因工作而首次核准在我國居留之條件。該外國人可檢附勞動部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足資證明其於首次聘僱契約期間為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之相關證明文件(如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聘僱許可或就業金卡等),於申報所得稅時申請適用減免所得稅。
(財政部108.10.28台財稅字第 10800648790 號)
九、短期補習班所收取之補習費收入免徵營業稅
一、
經教育主管機關依法核准設立辦理短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所收取之補習費收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8條第 1項第 5款規定,免徵營業稅,並自
107 年1月1日生效。
二、 修正本部 106 年7 月26 日台財稅字第 10600596370
號令,刪除「及 92 年1 月22 日台財稅字 第0920450203 號令」,並自 107 年1月1日生效。
(財政部108.10.28台財稅字第
1080462067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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