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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令動態﹝91.11﹞
最新法令動態﹝91.10﹞
證期會將主動廢止問題公司股票公開發行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
證期會核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股東會與董事會權責劃分
特別盈餘公積的處理
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四項規定買回之股份,於公司辦理減資時,庫藏股即應依比例銷除股份自然人及法人得以財產抵繳股款
公司解散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即生效,尚無解散基準日問題
解任董事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已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股東會,因出席股東不足而流會,尚無違本條規定
員工應不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條所稱「公司」之對象釋疑
除現金增資外不得限制員工在一定期間內不得轉讓持股
舊解釋令不再援用
有關公司章程如何訂定員工分配紅利成數疑義
特別股股東之權利義務等相關疑義
函詢來台設立分公司之A外國公司將其獨立營運之一部營業讓與B外國公司概括承受,A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之資產、負債及業務因而由B外國公司繼續經營,A外國公司得否逕行辦理公司名稱變更及其應附文件為何乙案
逾期未領之董監事酬勞非屬「受領贈與所得」
董事會之決議,對依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董事,仍應算入已出席之董事人數內
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之決議方法
一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職權之決議依第二百零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之會計表冊編造及監察人查核程序
減資基準日得由股東會訂定
非聯屬公司分割 資產移轉得以市價入帳
研商企業併購法有關本國公司與外國公司併購之公司登記事宜會議紀錄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如監察人僅餘一人仍應進行補選
處分資產溢價收入轉回保留盈餘之議案方式由公司自行決定
轉回保留盈餘者應提列法定公積始得分配股息紅利
資本公積之處理釋疑
監察人得列席常務董事會
有限公司選任董事以表決權計算
可轉換公司債可轉換股份數額疑義說明
雇主可於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招募定期契約工替代
200203公司法最新解釋令
資本額未達五億之公司擬發行股票應於章程明訂
公司章程應配合公司法之修正採一股一表決權原則
經濟部澄清新公司法部分疑義
選任董監事不得區分獨立與否而分開進行
股東臨時會也可決議公積轉作資本
資本公積轉回保留盈餘
電子簽章法四月施行
股東死亡公司申請繼承登記期限
可轉換公司債疑義
91.03.06 經濟部令:訂定「公司申請登記資本額查核辦法」
「以上、以內、以下」如何適用
私募附認股權公司債等不得以買回本公司股份作為股權轉換之用
公開發行公司可在同次股東會修改章程及補選監察人為二人
從屬公司不得持有控制公司海外轉換公司債及海外存託憑證
從屬公司員工不得參與新股之認購
董事轉讓持股超過二分之一自動解任係採累積計算
有限公司得不按出資比例減少資本
公司法修正後自不可依公司章程規定並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由原選次多數之被選人代行董事職務
從屬公司自不得將控制公司收買或收為質物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第三項及第四項之規定,本國公司或國外之子公司均有適用
經理人之委任解任及報酬,尚不包括經理人職務調動
公司法並無「常務監察人」之規定,不生常務監察人列席常務董事會
短期融通資金之短期定義及不良債權之認定
91.02.06 商業登記法(修訂)
91.02.06 企業併購法(總統府)
因合併出售不良債權所受損失得於十五年內認列損失係屬報稅規定
短期融通資金之對象及短期定義
國外之子公司亦不得買回母公司股票
由原選次多數之被選人代行董事職務不可行
庫藏股轉讓員工價格無限制
企業併購法等法令業經總統令公佈
公平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三讀通過
企業併購法三讀通過
商業登記將不再發給登記證
商業登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91.01.15 企業併購法
緊急召集之董事會原則上仍應以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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